广播电视事业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 公正客观原则: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避免主观偏见和片面性,确保观众获得真实、全面的信息。

2. 独立自主原则:广播电视媒体应当保持独立自主的报道态度,不受政治、商业等利益的干扰,确保新闻报道的独立性和公信力。

3. 多样性原则: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充分体现社会多样性,包括不同文化、民族、宗教等群体的声音和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 教育引导原则:广播电视节目应当注重教育引导作用,提升观众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5. 公共利益原则:广播电视事业应当服务于公众利益,满足观众的信息需求,推动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