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服务:广播电视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传递新闻信息、社会事件、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

2. 文化服务:广播电视媒体应当传播优秀的文化作品,推广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提高公众的文化素养,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文化交流。

3. 教育服务:广播电视媒体应当开展各类教育节目,提供学习资源和教育信息,促进公众的全面发展和知识更新。

4. 健康服务:广播电视媒体应当宣传健康知识,推广科学的健活方式,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5. 公共安全服务:广播电视媒体应当及时发布各类公共安全信息,包括灾害预警、应急救援等,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 社会公益服务:广播电视媒体应当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宣传公益事业和慈善活动,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要求媒体在信息传播、文化传承、教育培养、健康宣传、公共安全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