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广播电视体制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公共性质:公共广播电视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负责管理和运营的,其宗旨是为公众提供信息、教育、文化等服务,服务对象包括全社会的广大公众。

2. 公共利益导向:公共广播电视的节目制作和播出均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注重社会责任和公共服务,不以商业利益为主要目的,更注重社会效益和文化价值。

3. 公共资金支持:公共广播电视的财政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和公共收入,以及一定程度上的广告收入。这种资金来源保证了公共广播电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 多样性和平衡性:公共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应当具有多样性和平衡性,涵盖各个领域和群体的需求,不偏袒特定利益或立场,保证信息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5. 社会监督和评估:公共广播电视体制受到社会监督和评估,需要向公众和相关机构报告其运营情况和节目质量,确保其服务符合公众利益和期望。

公共广播电视体制具有公共性、公共利益导向、公共资金支持、多样性和平衡性以及社会监督和评估等特点,旨在为社会大众提供信息、教育和文化服务,促进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