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监管中心下设的机构包括:

1. 广播电视节目监察中心:负责监督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

2. 广播电视技术监测中心:负责监测广播电视信号的质量和覆盖范围,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

3. 广播电视频道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广播电视台的频道资源,协调节目播出和广告投放等事务。

4. 广播电视节目评估中心: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进行评估和审查,评定其适宜性和质量水平。

5. 广播电视新闻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广播电视新闻信息的采集、编辑和发布工作,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6. 广播电视广告监管中心:负责监督广播电视广告的内容和播放时段,防止不良广告对观众造成不良影响。

以上是广播电视监管中心下设的一些机构,它们共同组成了广播电视行业的监管体系,保障了广播电视节目的合法性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