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营广播电视体制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政府控制:公营广播电视体制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机构控制和管理,其经营和节目制作受到政府的直接监督和指导。

2. 公共利益导向:公营广播电视体制的宗旨是为公众提供服务,强调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的理念,节目内容往往涵盖教育、文化、新闻等领域。

3. 财政支持:公营广播电视体制通常依靠政府拨款或其他形式的财政支持来运营,以保证其独立性和持续发展。

4. 公正客观:公营广播电视体制在节目制作和报道中注重公正客观,避免偏颇和倾向性,致力于提供客观、真实、全面的信息。

5. 社会责任:公营广播电视体制承担着社会责任,要求其节目内容符合社会伦理和法律规范,服务于社会大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