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事业编制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专业知识考核:包括广播电视编导基础知识、电视节目制作流程、编导技术等方面的考核。
2. 创作能力考核:主要考察编导人员的创作能力,包括剧本创作、节目策划、导演能力等方面。
3. 沟通协调能力考核:考察编导人员的团队合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包括与演员、制作人员、后期制作人员等的协调能力。
4. 创新能力考核:考察编导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包括对新颖节目形式、内容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5. 专业素养考核:考察编导人员的职业操守、道德品质、职业素养等方面。
广播电视编导事业编制考核是一个综合性的考核,需要综合考察编导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能力和素养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