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属性是指广播电视媒体在履行公共使命和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填写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属性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客观公正:广播电视媒体应当在报道新闻事件和社会问题时保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不歪曲事实,不夸大事实,不隐瞒事实,不断提高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2. 公共利益:广播电视媒体应当关注公共利益,服务社会大众,关注民生热点和社会问题,引导公众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文化传承:广播电视媒体应当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代文化创新,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4. 知识普及:广播电视媒体应当推动知识普及,提高公众的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促进全民教育,传播正能量,助力国家建设和发展。
5. 社会责任:广播电视媒体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弱势群体和社会问题,为社会贡献力量,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填写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属性时,需要综合考虑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责任和公共使命,力求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内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