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守法合规:广播电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传播违法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2. 传播真实信息:广播电视机构在传播信息时应当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
3. 保护未成年人: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含有暴力、色情、恐怖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内容,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4.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播电视节目应当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 促进文化繁荣:广播电视节目应当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代文化创新,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规范旨在引导广播电视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传播积极向上、健康向善的内容,为社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