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广播电视内容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需经过审查批准,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含有违反社会公德、侵犯他益等内容。

2.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广播电视广告需符合相关法规,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等内容,严禁涉及医疗、药品、保健品等领域的虚假广告。

3. 广播电视节目时长:广播电视节目时长需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出规定时长,严禁擅自延长节目时长。

4. 广播电视频道管理:广播电视频道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频道内容合法合规,严禁擅自开设频道或擅自变更频道内容。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条例旨在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合法合规,保护观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