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广播电视体制是指由国家出资或控股的广播电视媒体机构,其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均由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国营广播电视体制在传媒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其主要特点包括政府控制、公共服务性质、宣传导向和社会责任。

国营广播电视体制的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控制:国营广播电视体制下的媒体机构由政府出资或控股,政府在媒体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上具有决定性的权力,能够直接干预媒体的运营和内容制作。

2. 公共服务性质:国营广播电视媒体被视为公共服务机构,其主要宗旨是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教育、文化等服务,服务对象是全体公民,而非以盈利为目的。

3. 宣传导向:国营广播电视媒体在宣传方面具有明显的导向性,通常会传达政府的政策主张、宣传国家形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具有一定的政治宣传功能。

4. 社会责任:国营广播电视媒体承担着社会责任,需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传播正能量,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众知情权和表达权。

国营广播电视体制是由政府控制的具有公共服务性质和社会责任的广播电视媒体机构,其宣传导向明显,服务对象为全体公民,为政府传达政策主张和社会核心价值观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