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是指广播电视媒体在传播信息、文化和价值观念的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具有公共性、普惠性和教育性的服务。其主要目的是满足公众对信息、教育、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促进社会文化的繁荣和进步。

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传播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创新和传统文化传承;提供多样化的文化节目,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开展文化教育和文化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水平;传播科学知识,促进科学普及和科技进步;关注社会热点和民生议题,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社会现实。

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是广播电视媒体的重要职责之一,通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媒体可以发挥其舆论引导、文化传播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也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