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播出安全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节目内容审核:广播电视台需要对播出的节目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不含有暴力、色情、恐怖等不良内容。

2. 广告监管:广播电视台需要对播出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监管,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误导观众,不违反广告法规。

3. 版权保护:广播电视台需要保护节目的版权,确保播出的节目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未经授权擅自播出他人作品等。

4. 突发事件处理:广播电视台需要及时准确地报道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等,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安全。

5. 监控设备维护:广播电视台需要定期检查维护播出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播出安全问题。

广播电视播出安全职责是保障节目内容合法合规,保护观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广播电视播出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