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著作权法,广播电视节目预告不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广播电视节目预告是对即将播出的节目内容进行简要介绍和宣传的一种宣传手段,其目的是吸引观众的注意,提高节目的收视率。由于广播电视节目预告通常具有较低的创作性和独创性,不足以构成独立的著作,因此不享有著作权保护。

广播电视节目预告的内容可以被他人自由引用、转载或使用,不需要征得原作者的授权。但如果广播电视节目预告中包含有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内容,如音乐、影视片段等,那么在使用时仍需要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尊重他人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