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属于三级安全保密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三级保密单位是指对国家秘密等级较高,需要采取较为严格的保密措施的单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在保密工作上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